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沈抚新区管委会:
根据《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拟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十三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前期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并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撰写申请报告。
三、请各单位将本地区企业申请文件(包括推荐企业名单)、推荐企业申请报告(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需胶装成册,A4规格,封面写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通过中国邮政邮寄至省工信厅科技处)于5月29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我厅,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送同级财政、税务部门。
联 系 人:韩 光
联系电话:024-86892497
电子信箱:Ljmw1006@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邮编:110032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