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揭榜挂帅”的重要指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关于探索实施“揭榜挂帅”的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围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任务工作,面向社会征集了2021年度“揭榜挂帅”科技项目需求,择优形成2021年度“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现将榜单揭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榜单内容
本批榜单包括“电力变压器与气体绝缘组合电器(GIS)设备智能环保关键技术研究”“风力发电机组中高速电机及主动轴承创新技术研究”“5G电容器用超高压阳极箔的开发”“佐剂及免疫增强剂研究”“基于透明质酸(HA)酶的表达及酶法制备低分子透明质酸技术研究”五个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1。通过公开征集揭榜方,解决上述制约我区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
二、揭榜要求
1.揭榜方应为区内外有能力解决榜单任务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独立法人实体或独立法人联合体。鼓励产学研合作,组团揭榜攻关。
2.揭榜方应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
3.揭榜方具备能够满足项目实施的相应规模和水平的科研队伍,在揭榜的项目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掌握项目领域相关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揭榜的企业须注册成立三年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4.揭榜方提出的技术方案可行性高、经济性好,能协助发榜方完成技术应用实施,能帮带培养一批新疆本土创新人才和科研团队。
5.发榜单位或其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其它股权关联体等关联方不得揭榜。
6.符合榜单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揭榜流程
1.对接榜单。有意向揭榜的单位在榜单发布之日起,可与发榜方项目专员(附件1)对接了解榜单细节内容,结合榜单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进行揭榜。
2.书面申报。意向揭榜单位按要求填写“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提交相关附件材料。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3纸骑马装订,一式五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材料提交。2021年“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至12月1日,材料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28号,邮编:830011,收件人:田竞。
四、咨询与服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张 磊 0991-3836149
高新技术处 肖 毅 0991-3824870
农村科技处 张 磊 0991-3828889
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田 竞 0991-3837681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度“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
2.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