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2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范围和对象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面向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下列人员不在选拔推荐范围内:全省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中央驻(在)辽各类性质单位人员、军队系统人员。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层次相当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二、选拔推荐重点
此次选拔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大局,聚焦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和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急需的各类“高精尖缺”人才,特别是从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基础科学研究等领域人才。重点推荐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注重推荐产业创新类优秀人才、非公领域优秀人才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贫困地区的优秀人才。
三、选拔推荐条件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人员应具备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符合上述选拔推荐条件的同时,优先推荐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贡献突出、业绩优秀、成果显著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选拔推荐程序
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推荐人选。非公有制单位中符合选拔推荐条件的人选,向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省直部门(单位)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抚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汇总申报人选材料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专家评议,并经规定程序,将推荐人选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五、选拔推荐数量
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继续实行总量控制。按照国家人社部下达给我省的选拔推荐指标数额,结合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的分布情况和各地区、各部门(单位)的具体情况,为各地区、省直各部门(单位)分别核定了推荐指标(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推荐指标开展相关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做好总结评估。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自1995年实施以来,结合不同阶段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需求,极大的推动了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深入总结,包括工程实施取得的重要成效经验、配套支持措施、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改革创新下一阶段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并形成2000字左右综合总结评估报告。
(二)统筹人选结构。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抚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此次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选拔推荐重点,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重点发展领域、有可能产生重大成果的科研团队和产业化项目进行深入调研,联系掌握推荐一批人才,适当提高产业创新人才选拔推荐比例,特别是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抚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要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努力发现产业创新领域各类优秀人才,注重推荐非公领域人才。
(三)注重人选质量。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抚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严格人选选拔推荐条件和标准,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人选选拔推荐上来。同时要切实落实好选拔推荐责任,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做好资格审核、申报组织、材料汇总、专家评议、公示等工作。
(四)按时上报材料。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抚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好推荐人选填报相关材料,并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材料受理工作将无接触进行,申报材料邮寄报送。申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单位须对推荐人选、选拔推荐过程、专家评议情况、公示结果等情况进行说明)、推荐人选业绩一览表(由申报单位汇总填报)、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电子版(通过“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完成相关数据填写后,点击“生成报送”按键,可生成后缀名为“.RPU”格式的电子数据文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在电子版中填报完毕后进行打印)、推荐人选5年内的业绩佐证材料(能证明推荐人选业绩贡献的相关附件材料、推荐人选身份证复印件,须装订成册)。上述材料中的纸质版材料均须申报推荐单位加盖公章,电子版须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注明报送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上述表格及软件可登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相关专栏下载。同时,综合总结评估报告纸质版须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录光盘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抚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认真核查、确认推荐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联 系 人:刘杰
联系电话:024-22959122(兼传真)
邮寄地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
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507室(110013)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