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自然资学发〔2020〕1号

各市自然资源局、沈抚新区城乡建设局,厅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辽宁省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学术委员会将组织有关学会开展自然资源技术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项目应在自然资源科技方面取得理论、技术、方法创新,获得广泛应用,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

  (二)推荐项目应是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的成果。

  (三)项目完成人本年度最多只能有2项成果参加评选。

  (四)申报2019年度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未获奖或经批准退出2019年度评审的项目,以及已申报省部级和其他科技奖励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推荐方式和要求

  本年度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由各市自然资源局、沈抚新区城乡建设局,厅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统一组织向省自然资源厅学术委员会申报。推荐项目应在推荐单位和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推荐单位意见、申报人姓名,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申报;凡存在争议的成果,不得推荐。推荐单位负责汇总推荐项目并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学术委员会,文件内容应包括组织推荐过程、推荐项目数量、公示情况及结果,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

  (二)专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获国家、省政府科学技术奖前三名完成人,省自然资源科学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可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范围内进行推荐,同年度候选成果完成人不能作为推荐专家;推荐专家3人可以联合推荐1项省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候选成果,应确定1人作为责任专家,由其牵头负责,且与推荐成果完成人同一单位的推荐专家不应超过1人。推荐专家每年度只能推荐1项成果。专家推荐的成果,按属地化原则,经当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省自然资源厅学术委员会。专家推荐项目应在主要完成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和要求与单位推荐相同。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书和附件。项目推荐材料有关附件可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

  (一)推荐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无需加封面,纸质尽可能订成一册;电子版提供PDF格式,包括汇总表(表中各项目主要完成人需签字确认)、推荐书、附件(含技术报告、图件等)所有申报材料,需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汇总表需同时提供Excel格式的。

  (二)推荐材料通过形式审查一经公示,将不予更改。

  (三)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四、推荐时间

  受理推荐项目材料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业务咨询及材料受理

  联系人:  吴曼

  联系电话:13066624523

  收件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717室

  电子邮箱: kejiwaishichu2020@126.com

  附件:1.辽宁省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2.辽宁省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推荐书

  3.辽宁省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学术委员会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