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利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水利建设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切实发挥地方标准引领和支撑我省水利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水利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1.《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重点任务相关项目;

  2.国家、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提出的重点项目;

  3.省委、省政府及省水利厅确定的重点项目,特别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等方面;

  4.国家、省相关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意见、方案、规划中明确的重点项目;

  5.在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等方面具有先进性、科学性、操作性、适用性的项目。

  二、征集要求

  1.标准编制要紧密结合当前我省水利工作实际,围绕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水利行业标准规范空白,或标准长期未修订等问题。

  2.项目申报单位在做好前期工作调研基础上,填写《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表内每项内容不超过500字。

  3.请于3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厅水旱灾害防御处(水文处)。省厅将视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后,通过省地方标准管理平台统一申报。

  4.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修订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制定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厅水旱灾害防御处(水文处) 吕树龙

  电  话:024-62181601

  邮  箱:bxmpa@163.com

  附件:1.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

  2.2022年度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汇总表

 

 

                       辽宁省水利厅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