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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科技局2020-05-19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0〕3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省级创新基地建设,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均可申报。
  2.为优化全市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布局,提高资源配置质效,省重点实验室及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要紧密结合全市创新布局需要及重点领域及产业发展需求,严格遴选,择优择需推荐。
  3.原则上,已经支持建设的技术方向不再重复建设(详见附件1);同一负责人、同一团队只能承担一个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任务;同一企业在同一业务方向上只能承担一个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任务,同一企业原则上不超过两个。
  二、申报条件
  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详见《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3)。
   三、推荐名额
  2020年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实行限额推荐,每个县(市)区限推荐1个。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并于5月31日前提交至市科技局进行初审。
  2.各县(市)区科技局要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指导并审核申报单位填报相关资料,按限额择优确定推荐对象,并于6月12日前在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加盖公章)以邮寄方式报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凌嘉  刘影  联系电话:0421-2617976 
  通信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燕都商务大厦B0841房间
  邮政编码:122000 
  省信息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郭  翔    联系电话:15998349870
  
    附件: 1.朝阳市省级重点实验室及技术创新中心名单 附件1:朝阳市省级重点实验室及技术创新中心名单.xlsx
         2.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发〔2019〕28号).pdf
         3.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发〔2019〕27号).pdf

              
                    朝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19日